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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投公司副董事长、总经理任免
2024-02-26经国务院决定,董事会审议通过,刘浩凌同志任中投公司副董事长、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,居伟民同志不再担任中投公司副董事长、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职务。
中投公司对居伟民同志任职期间,在公司战略发展、全面风险管理、投资管理体系改革、机构化投资能力建设、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做出的卓越贡献,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。
作为主权财富基金,我们的宗旨是实现国家外汇资金多元化投资,在可接受风险范围内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,以服务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。
中投公司独立经营,自主决策,基于经济和财务目的,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投资。作为负责任的财务投资人,我们严格遵守本国和投资接受国或地区的相关法律、法规,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。
作为大型的机构投资者,我们主动、适时地披露公司重大信息,在保护自身合理商业利益的同时,认真履行对《圣地亚哥原则》的承诺,推动公司发展成为受人尊重的国际一流主权财富基金。
经国务院决定,董事会审议通过,刘浩凌同志任中投公司副董事长、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,居伟民同志不再担任中投公司副董事长、总经理兼首席投资官职务。
中投公司对居伟民同志任职期间,在公司战略发展、全面风险管理、投资管理体系改革、机构化投资能力建设、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做出的卓越贡献,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衷心感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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